鱼书。

“择偶标准:骆闻舟/顾魏。”

曼哈顿与风。


 
 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遗憾的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米兰·昆德拉

1.遇见你之前

 我发呆的时候喜欢站在桥上吹风。
 这不局限于哪段时间或哪座桥,我只是习惯双手撑着围栏身体前倾,当有风经过时我坚信风能带走一切。对此我不知疲倦,如果没人打扰,我愿意一直站在那儿,从清晨,到黄昏。
 可现在这儿没有桥也没有风,甚至连给我发呆的时间都没有。化妆间里的电子钟提醒我距离电视直播开始还有不到四十分钟,年轻的化妆师小姐手里握着定妆粉,她嗓音婉转低柔,好像浓稠的蜂蜜掺着奶油,我抬头,镜面上映出的红色数字不断跳动,它们的确是在跳动,从1变成2,从2变成3,分秒流逝,跳动着刺痛了我的神经,我感到眼球酸麻发胀,周围充斥着啫哩水的味道,太阳穴突突作响。
 “先生,放轻松,”化妆师朝我做出一个往下压的手势,她微笑道,“您看起来有点儿紧张,这样会影响过会儿采访时的心情。”
 “可能吧。”我回答。其实我也没有太紧张。
 “您不妨试试深呼吸,或者闭上眼睛待一会儿。然后,给我讲个故事?”她挥舞着软刷在我眼睑处轻扫,“我很喜欢您的书,布拉金斯基先生。”
 “谢谢。”我动动手指表示接受这个意见,思考着要讲一个什么样儿的故事才好,可阖上眼的一瞬间我又想起了桥和风,想起轻风拂面而过的熟悉感,想起那片在曼哈顿和布鲁克林之间,黄昏时玫瑰色的天空。

 故事开始的时候我十九岁,在纽约曼哈顿读大学*。
 那对我来说是不好不坏的一年,姐姐冬妮娅暮春季节嫁了人,妹妹娜塔莉亚也被送去白俄罗斯学习芭蕾,而我则带着微薄的行李从莫斯科来到大西洋沿岸这座寸土寸金的城市。
 当时我住在布鲁克林的一幢学生公寓,每日上下学需要穿过一座桥*再转两趟公交车。我严格将作息时间控制得与课程表一致,尽量不错过每一堂课,闲暇时分喜欢窝在房间里读书,想来那算是我大一学年少有的精神慰籍。我就这样度过了半年,生活平淡至极,刻板规律,无病无灾。
 因此我的合租室友阿尔弗雷德·F·琼斯经常嘲讽我“像个用鹅毛笔戳牛皮纸的俄罗斯旧贵族”,不过我并不是很在意,因为“俄罗斯旧贵族”比起他这种“被好莱坞熏陶出的个人英雄主义蠢货”真是好太多了。
 我对那一年的印象很淡很薄,全部归结起来便是书本,文学课程和喋喋不休的阿尔弗雷德,后来又过了很久我才记起哈德逊港口清凉的晨风,入夜后纽约城的万家灯火,以及这个故事不明朗的开头。
 一切开始于某个悠闲的周日夜晚,阿尔弗雷德问了我一个问题。
 “瓦廖卡*,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我记得我当时背靠沙发,手里捧着本九十年代印刷的《彼得堡故事》*。冬天室内暖气很足,阿尔弗雷德一只手搭在沙发上,嘴里咬着大杯可乐的塑料吸管,含含糊糊地问道:“嗯……是什么感觉?”
 “喜欢?”我合上书微微仰头思考了那么几秒,“大概就是…你很乐意和她呆在一起,喜欢看着她,为她的每一个小动作着迷,幻想过未来与她共度余生……”
“就这些吗?这样就算喜欢?”
 “不知道,我没经历过,不能乱下定义。”我耸耸肩。因为感情史一片空白所以无比坦诚,“或许你应该咨询下艺术系的波诺弗瓦教授,他会高兴替你解答。”
 阿尔弗雷德转头看着我去,脑袋上那撮翘起来的头发一晃一晃的,他皱着眉一脸愁苦相:“我觉得我可能喜欢上……一个女孩儿了?”
 “哦?谁啊?你们理院的院花艾米莉?”
 “不不不,喜欢她的是工科那个浓眉,我喜欢梅格——玛格丽特·威廉姆斯,波诺弗瓦教授的外甥女。”
 “哇—哦—”
 “你知道嘛,梅格很温柔,尤其是笑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她是在学校图书馆里,那天她穿了条藕荷色的连衣裙,裙摆贴着小腿,她就像棵挺拔的加拿大杨,然后她偏过头冲我笑了……”阿尔弗雷德用他少得可怜的词汇量手脚并用地将玛格丽特形容得宛若缪斯,我好耐性地听他讲完他与加拿大姑娘相识相知的全部过程,末了他说,“瓦廖卡,你得帮我。”
 “我?我能帮你什么?”
 “情书,你肯定会写吧?”
 我摊开阿尔弗雷德递过来的白纸,并且重申只打算帮他一次,报酬是未来一星期份量的伏特加。我绝对写不出“I fell in love with you at the first sight.”*这种俗套情话,所以旋开笔帽那一刻我还在想要怎么表达对心上人的热忱。我先写下“Dear Meg”,一首首百年情诗在脑海中翻书一样被翻过,我试图挑选其中一句,我把玛格丽特写成五月花苞,写成温柔夏日*,但这时我无端想起了那座连接曼哈顿与布鲁克林的桥。
 夕阳余晖下我远远望见一抹人影,头发和虹膜应该都是深色的,笑起来的时候,眼底有一片流光溢彩的湖泊。
 我提笔仔细描摹那人的眉眼,我想着他的一颦一笑,我写下对恋人无比真挚的爱意,布鲁克林的冬夜雪花飘落,在窗上留下清晰可见的细长水痕。
 隔天阿尔弗雷德便捏着誊抄好的情书出了门,不知道是不是被他的傻气所感动,玛格丽特竟然接受了他的表白。之后没多久我就见到了他的加拿大杨:雪后初霁的清晨,少女站在公寓楼门前的松树旁,长发如瀑,她套了件乳白的长款羽绒服,小半张脸埋在领口的绒毛下,露出一双鸢尾花色的澄澈眼眸。玛格丽特上前同我打招呼,我们寒暄了一会儿,等到阿尔弗雷德下楼后他立马过去牵紧女朋友的手,玛格丽特小心翼翼地询问他寒假是否有空陪她回魁北克见妈妈,然后他们越走越远,而我站在原地,一言不发。
 玛格丽特是个好姑娘,但她的确不是我会爱上的那类人。
 放学后我依旧步行穿过那座桥,时值下午六点,我迎风向前,光仿佛成了可流动的实质,残阳平铺于海面,日头西沉,天空像是一块被暖色颜料层层晕染的画布。我仰头,顿时感到自己终日碌碌无为,日子索然无味。我的人生是一把枯柴,却偏偏潮湿腐朽注定无法燃烧——
 当然,那都是遇见他之前的事。

/注释/
*即曼哈顿大学。
*即布鲁克林大桥,坐落于曼哈顿与布鲁克林之间。文中提及之处皆未直接指明。
*Иван的昵称之一。本文设定仅阿尔弗雷德如此称呼。
*尼古拉·瓦西里耶维奇·果戈里所著短篇小说集。此处设定果戈里是伊万最崇拜的文学家。
*“我对你一见钟情。”
*引用自莎士比亚所写的十四行诗之一,原句为“狂风吹尽五月枝头的花苞”、“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你比它更明亮温柔”

2.在我和世界之间*

 “我和世界之间有座桥。”
 纽约的冬天已然来临,气温骤降,学校从12月21号开始放假,入冬以后不知道第几场雪落下时我决定不回莫斯科,纽约的确很冷,但远不及我的家乡。
 从前在俄罗斯我总是喜欢回乌拉尔山那边的外祖父家度寒假,冬妮娅的红菜汤和娜塔莉亚的芭蕾舞曾陪伴我度过每一年圣诞节。平安夜晚我们一起给外祖父念诗,再跑到栅栏边帮忙铲雪,娜塔莉亚捧起雪球向我扔来,然后得到我毫不客气的还击,紧接着冬妮娅也加入进来,小小的院落里充满欢声笑语,那声音惊动了树枝上停驻的麻雀。
 而我决定留下来的那天刚好是12月24号,天主教圣诞节的前一天。
 “我之前打短工的那家酒吧平安夜特别热闹,老板夫妇还是弗朗吉舅舅的老朋友,罗茜舅妈邀我今晚一起去——所以今晚你有空吗,阿尔夫?我想你陪我去。”
 玛格丽特蜷在沙发一角,手里马克杯中热咖啡冒出的热气腾腾升起,她拖着绵长的音调询问阿尔弗雷德平安夜是否有安排。我眼睛还盯着书,可注意力早就转向了沙发的另一头,我知道阿尔弗雷德不会拒绝的,这样一来我就能拥有一个清净的夜晚,也不用担心被大型游戏的背景音乐吵醒了。
 但谁知道他答应了女朋友之后突然高声问我:“瓦廖卡!你今晚一定有空对吧?”
 于是这个晚上我被阿尔弗雷德生拉硬拽地拖出家门,拖上公车。酒吧位于曼哈顿,我们乘车过桥,阿尔弗雷德佯装听不到我的抱怨,今夜纽约灯火辉煌,无人入睡。在桥那边我们见到了玛格丽特的舅妈罗莎——我没料到波诺弗瓦教授的太太如此年轻,她用西瓜红的丝带扎了两条麻花辫,看上去绝不超过三十岁,她微微一笑仿佛在告诉我,老艺术家与年轻少女的爱情故事永不过时。
 玛格丽特飞奔过去拥抱罗莎,她们手牵着手,有说有笑,俨然一对好友。我和阿尔弗雷德跟在后面,街上的商家门面循环播放着响亮的圣诞歌,他突然拍了拍我的肩:“米沙*,今天是平安夜诶,你家里人都没给你打个电话嘛?”
 我停下脚步,一把抢过他手中装可乐的塑料杯子淡漠地咬住吸管,嘲讽道:“美国佬,十二月二十五号在我们那儿什么都不是。”
 他咧开嘴却没有说话,我本该因此自在一些,可事实上我难受极了,一种几近空虚的无力感由内而外蔓延,险些溢出眼眶。
 是的,我是孤独的。
 酒吧的名字叫作“蓝色多瑙河”,霓虹灯后面跟一串德文,门框上应景地挂着槲寄生花环和驯鹿铃铛,到处都洋溢着节日气息。那里面人很多但喧而不闹,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踏入酒吧,没有中学生的新奇亦不似成年人的随意,我走到吧台边抻了张凳子坐下,想叫一杯伏特加,阿尔弗雷德和玛格丽特早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环顾四周也没找到他们,这时吧台里那个深棕卷发的女人开口问我:“你多大了?”
 “十九。”
 “不行,那你可不能喝酒,小朋友还是换点儿桃子汁什么的吧……谁叫这儿是美国。*”她小声嘟囔着,在点单册上记下一杯桃子汁的价钱然后撕下来拍到我面前,卷翘的睫毛随着动作微微颤抖,“喏,我是这儿的老板娘,我叫伊丽莎白。有什么事儿可以叫我。”
 “谢谢。”我付钱之后接过那杯鲜榨果汁,伊丽莎白还特意给我插了一根骚气的粉红色吸管,我不断搅动玻璃杯中的果肉沉淀,我不断告诉自己:伊万·布拉金斯基,你今年的平安夜可能得一个人过了。
 事实上我并未如愿一个人待到酒吧打烊。我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垂眼睡着了,梦见了桥,梦见了桥上的黄昏,这次我往前走了几步,离那人越来越近,他的长相仍然模糊不清,唯独一双漆黑透亮的眸子令人过目难忘。我觉得我快吻到他了,此时明月高悬星光灿烂,夜风裹着海的咸腥味儿袭来,然后我醒了,桃汁差点呛到鼻子里去。
 周围骤然明亮,伊丽莎白就坐在我眼前,她说:“傻小子,你怎么哪儿都睡得着啊?”
 我默不作声,继续搅动自己那杯两个半小时都没喝完的桃汁。伊丽莎白盈盈一笑,她凑上来拍着我的肩膀建议道:“快十二点啦,舞台那边在唱歌,你去捧捧场?”
 “我为什么要去?”我傻笑着反问。
 “因为主唱长得漂亮。”
 “哦。”我竟然鬼使神差地点了头。很多年后回忆起来我想我那个晚上肯定被酒精冲昏了头脑,但桃子汁怎么会喝醉人?所以这是巧合…或者说缘分。
 五彩斑斓地光束来来回回,衬得舞台上的世界更加光怪陆离。我被身后的人群拥到最前面,恰巧一曲终了,台上的主唱放下吉他,那是个小个子的东方人。的确如伊丽莎白所说,他站在那儿,穿着件深红色的毛衣,袖子有点儿短,可以看到里面的黑色打底衫,我看清他凌乱刘海之下的面容,明眸皓齿,正是时下流行的中性美。
 四周起坐喧哗,偏偏他泰然自若笑容淡如远山,美式口音活泼欢快,他双手向前,面对整个酒吧大声邀请道:“我现在需要一个合唱搭档,有谁想上来试试吗?”
 台下爆发出一阵阵尖叫,有不少女孩儿高举起手臂,我急忙捂住耳朵,搞不明白她们为何如此期待与这人一起唱歌——然后我看到一双白色的鞋子,他居高临下地站在我面前,将话筒伸到我嘴边。
 “会唱《Come back be here》*吗?”他同我说了第一句话。
 “噷…会。”
 “那就是你咯!”他好像很高兴得到肯定回答,兴冲冲地去拉我上台,“你叫什么?”
 “伊…伊万·尼古拉耶维奇·布拉金斯基。”
 “啊,你是俄罗斯人吗?名字长得跟火车似的!”他紧紧攥着我的手,“那我叫你万尼亚。”
 那只手冰凉而骨节分明,指腹内侧被吉他弦磨出一层薄茧,他触碰我的刹那我立马清醒了,那双眼眸漆黑透亮仿佛从梦境通往现实的镜子。
 似是被什么重击了一下,我猛然抬起头,他和他身后悬挂的苍绿色的槲寄生花环一起映入眼帘。
 他是我的梦里人。
 
/注释/
*文题引自北岛的《一束》。
*俄语中对熊的爱称。
*根据美联邦法规定,各州最低饮酒年龄为二十一周岁。
*Taylor Swift的原创歌曲,出自专辑《Red》。

3.歌唱者

 “瓦廖卡,你还要出去吗?”
 阿尔弗雷德暂时放下游戏手柄转头看我,墙上的挂表滴滴答答响着,“已经十二点了。”
 我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地推门而出。楼道里灌满了风,一月份路两旁的积雪都被冻得硬邦邦的,下楼后我拦下了一辆出租车,给司机指了个方向,目的地是曼哈顿。
 “蓝色多瑙河”门口的霓虹灯招牌仍然闪烁着,我低头在门厅地毯上蹭了蹭靴子尖儿上的雪,吧台边红眼珠的德国人跟我打了招呼——那是伊丽莎白的丈夫基尔伯特,我过去同他击掌,然后叫了杯桃子汁,这时伊丽莎白抱着几个新鲜桃子凑过来搭话,她说:“今天再有半个小时吧。”
 “嗯,我就在这儿等他。”
 “年轻真好,”她将切成小块儿的果肉丢进榨汁机,拍拍手,“小伙子,爱情万岁!”
 这已经是我第二十八次独身一人深夜光临“蓝色多瑙河”了。
 平安夜以后二十八天我日日报道,基本是在酒吧快打烊的时候,只点一杯桃汁。这个时候往往人尽散去,如此我便能和闲赋下来的王耀搭两句话了——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遇见了我梦里的人,就在这儿平安夜的狂欢中——他叫王耀,中国人,是个漂亮的酒吧驻唱。
 遇到他之前我不信一见钟情,我所想的爱情是像很多文学作品里那样日久生情,细水长流,但当命中注定之人来临时,我终于丢掉了手中的老剧本向他狂奔而去。去他妈的细水长流,他仅仅用了一秒钟和一个迷人的微笑就让我爱上他了。
 那天晚上我跟他一起唱歌,在舞台上大吼大叫,唱到喉咙嘶哑。台上的他那么漂亮,一举一动都牵动人心,于是我在大脑一片空白的情况下扣住他的头吻了他,十二点钟声响起时,酒吧里所有人都看到我们拥在一起在接吻。
 可他好像不太记得当时和自己接吻的是谁。
 “茜茜,一杯长岛冰茶。*”
 王耀背起吉他向我走来,他在我旁边落座,将够数的钞票拍在台面上,然后转头对我:“小家伙儿,你还是专门在这里等我的?”
 “是……”我傻乎乎地摸摸头发,“你不介意吧?”
 “无所谓…我看你每次来都点桃子汁诶,其实基尔调的锈铁钉才好喝呢。”他调皮地眨眨眼,然后向基尔伯特比了个大拇指。
 “其实我比较中意伏特加…但伊莎告诉我在美国不到二十一周岁不能沾酒。我夏天时才满二十岁。*”我不好意思地承认,他却突然大声笑了:“什么啊!我以为你不近酒呢,原来还是个小孩子!”
 好像是为了向我证明什么,王耀抱着酒杯灌了一大口四十度的长岛冰茶,可刚咽下去就开始猛烈地咳嗽起来。
 “你快别逞强了,刚满二十一岁你有多大优越感啊。”伊丽莎白忙拍他的背给他顺气。他一边咳嗽一边看着我笑,亮晶晶的酒液从唇边溢出,两条腿不安分地晃来晃去。
 “万尼亚,你来纽约干什么啊?”
 “念书。”
 “是呀,你看起来就是个中规中矩的好孩子。”
 我们沉默地对视了一会儿,他用吸管搅了搅沉在杯底的冰块儿,酒吧昏暗的灯光下半边脸被乱发遮住,下唇瓣上有一个若隐若现的浅褐色斑点。
 “这是什么…?”我情不自禁伸手去触碰那个斑点,他大约有些吃惊,不过还是包容了我这个僭越的动作。
 “是疤,万尼亚。”他咬住嘴唇,露出一个极风尘的笑容。
 大约是这个时候我意识到,我做了件错事。
 “你真的很把那个吻当回事儿?”
 “什么?”
 “你吻过我,所以……”他突然贴近我,语调暧昧不清,“你想说你对我一见钟情?”
 我曾嘲笑阿尔弗雷德,说我不会写俗气的“first sight”,但现在看来那仿佛是一句谶言。
 “没关系,我也喜欢你啊。”他拍拍我的脸颊,“你试试追我好不好?”
 “好……好……”
 我知道我注定我无法逃离了。
 他眉眼杀人。
/注释/
*一种烈性鸡尾酒。
*这里设定伊万的生日是在六月十二号,俄罗斯日。

4.是非题

 “伊万,这是你上礼拜托我去图书馆拿的书。”
 “感谢你,托里。”
 托里斯将我让他帮我带的书放的桌前,我正侧目望向自习室外。校园里的尤加利树长势旺盛,无声无息地昭示春天已经来临,它贴着行人的面庞,很低很低地飞行,所过之处一片新绿,万物生长。
 这是我在纽约的第一个春天,也是我即将和王耀共同度过的第一个春天。
 “王耀十八岁就在我这儿唱歌了,以前他什么都不懂,挺干净的,专门为他来喝酒听歌的人不在少数。后来他谈了个白人男友,那家伙比他大十岁,长得一表人才,又很宠他,但结果人家把他哄上床之后就甩了,从此他再也没谈过恋爱,男的女的都没有。”
 伊丽莎白曾不止一次跟我提起王耀的过去,说他受过的情伤,说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事。她说这些的同时我会看看台上唱歌的王耀,我说:“没关系,我不在乎啊。”
 “你不在乎,可他心里有个结啊。”
 可他心里有个结啊。这句话和王耀的歌声一起轻飘飘地钻进我的左耳,却不肯从右耳出来。
 回过神儿来我还得继续书写,这周教授留的论文是务必要交上去的……正当我奋笔疾书时,坐在门口的爱德华突然站起来朝我招招手:“伊万,有人找你。”
 谁?
 然后我就看到了王耀。他仍背着他的旧吉他,长发高高绑成一束马尾,站在自习室的门口,像一棵早春挺拔的树。
 “你怎么找到我学校的?”我赶紧收拾了背包跑到他跟前,偌大自习室里零零星星的同学都抬头往门边看,他拉住我的手,笑得眉眼弯弯:“怎么?我找你不好吗?”
 “没…没有。”
 “我看里面没人上课才敢喊人找你的。”
 “这是自习课,下次你也可以和我一起来。”
 “真的吗?”他眼睛一亮,“我没上过大学啊。”
 “没上过大学不代表不能进大学的门啊,再说你现在不是进来了吗?”我揉揉他的头发,“找我什么事儿?”
 “你今天有空吗?我不想去唱歌了,想出去走走。”
 “那走吧,我陪你。”
 “嗯。”
 王耀带我去东百老汇大道西边*闲逛,就是没有目的到处瞎走。纽约天边云卷云舒,他张开双臂拥抱天空,拉着我在街道上奔跑,街景从眼角余光里流走,行人都和他一样,黄皮肤黑眼珠,中国人。像在中国一样。
 跑累了他就随随便便坐在台阶上休息,我抱着两大杯柠檬茶回来时他正在弹吉他,哼我听不懂的中文民谣,有几只鸽子停在且林广场的林则徐像上,他靠着我的肩膀,悄声说:“谢谢你陪我出来啊。”
 “我也玩儿得很开心的。”
 “是嘛。没骗我?”
 “没有。”
 日落之前我们去一家福建人开的海鲜酒楼吃闽南菜,清蒸鲈鱼和红焖河鳗一盘叠着一盘,他边吃边说,说中国,酒楼大厅里的电视上正在放关于中国的纪录片,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然后眯缝着眼笑了。
 “你回过中国吗?”
 “你傻吗?我在洛杉矶出生,国籍上是个美国人。”
 “那怎么了?”
 “就是说我不是回去,去都没去过。
 “我爸妈很早以前就来美国了,他们一开始住在洛杉矶,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搬到了路易斯安那,我还记得我家的房东是个刻薄的法国太太,她窗台前种满了玫瑰花,长开不败……”他塞了一个虾仁到嘴里,“听说她去年冬天去世了。”
 “你爸妈来美国干什么?工作调动原因吗?”
 “小书呆子,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么?”
 “ 那他们干什么?”
 “讨生活,顾名思义,为了生活下去什么都干。”他眼睑低垂,一双深潭般的眼眸看着我,“人们都说美国是一片自由的热土。”
 “可美国也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
 “不错。”他咬着竹质筷子沉默了一会儿,“万尼亚,你的世界里尽是阳光,所以你没法体会我们的感受。这就像上帝在做一道是非题,是与非,对与错,有谁知道?”
 “你不能这么说。”
 “得了吧,你理解我们这些边缘人吗?”他挑眉。
 “可是……” 我还想再反驳些什么,但他已经站起来结账去了,回来之后他拍拍我的背说:“带你去个地方。”
 一串小巧的钥匙在我眼前晃了一下。
/注释/
*纽约福建籍华人聚集区。

5.帆布的吻

 王耀那串钥匙上拴了一枚钥匙扣,细铁丝缠成的金色星星,看起来蛮精致的。
 “你在看这个吗?”他拿起钥匙,“这是我自己做的。”
 楼道里堆满了各种杂物,周围人声嘈杂,老妓女廉价的香水味和黑人孩子大声哭喊的声音交织相融, 钥匙插进孔隙,轻轻转动九十度门就开了,星光碎屑一般的灰尘从门缝里溜出来,王耀回头看我:“进来吧,记得带门。”
 他就住在这里。
 四四方方一间小屋,只有一张上下铺的铁架床和旁边的立柜,被子和枕头都在上铺,下铺床上铺了一卷印着世界地图的厚帆布,灯光昏暗,吉他谱满地散落。
 “如你所见,这就是我的生活。”王耀将吉他立在门边,弯腰捞起几张吉他谱,冲我耸耸肩,“怎么样,大学生,你觉得你过得辛苦吗?”
 我摇摇头:“你一个人住吗?”
 “啊,一个礼拜前还是有室友的。”说话的工夫他已爬上了上铺,匀称的双腿自然垂下,“下铺是他的位置。”
 “那他人呢?”
 “死了。跟人打架,被打死了。”他口气稀松平常,似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我坐在下铺,拽拽他的裤脚示意他下来,他很顺从地爬到了我旁边,脸上挂着一种狡黠的笑容。
 “你带我来这里,想跟我说什么。”
 “我十七岁从家里逃出来,当时我身上只有二百美金,来到纽约之后我无处可去,露宿街头,跟人打架,也偷东西,再之后才从茜茜那里找到了驻唱的工作,租了间小屋,勉强维持生计。
 “嘴唇上这道疤就是有一次打架,那人的刀在我锁骨上划了一个深可见骨的口子,我找到小诊所的医生让他帮我缝合,可我连注射麻醉剂的钱都付不起,于是就一直咬着嘴唇,最后落了疤。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活成了这样,我爸妈不管我,他们只想着吵架,然后各奔东西,后来我认识了他——你知道,那个人渣是我前男友。我以为自己终于看见光了,他带我去过很多地方,布鲁克林大桥,哈得逊港,中央公园,还有百老汇。那个下午我们在剧院里看了场《蝴蝶夫人》,直到他甩了我我才明白,他那时候就想告诉我,我是巧巧桑*。”
 “不,你不是。”
 “没区别的,万尼亚。”他神色黯然,“或许这是我的报应,离开他之后我不敢爱人也怕被人爱上,我跟自己说,王耀,你就应该过这种漂泊无定,朝不保夕的日子,在城市边缘醉生梦死……直到遇见你。”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王耀叹了口气,慢慢抬起眼来,这个动作被他拉得很长很长,长到让我以为那是美国文艺片中一帧刻意放慢的画面,“万尼亚,我是个不值得去爱的人。”
 “值得。”
 “万尼亚,你愿意喜欢我吗?”
 “愿意。”
 “好。”
 身下的帆布上有一幅世界地图,他头枕着美国,发丝散落在太平洋上,白令海峡往西,一路蜿蜒直到亚欧大陆,我俯身尝到他软如蚌肉的唇舌,木屑随着铁架床的摇晃纷纷落下。这很像是一个浓烟笼罩下的早晨,我站在桥上,晨风之中他穿过了曼哈顿的人山人海,一步一步走向我。
/注释/
*在普契尼的歌剧《蝴蝶夫人》中,女主角巧巧桑是一个被美国军官平克尔顿玩弄并抛弃的悲剧形象。故说王耀以此自喻。

6.忽而今夏

 我们最终在一起了。
 不是什么令人咋舌的结果。只是日子忽然过得飞快,抬首是春,俯首是冬,四季交迭,岁月有声。我们交往半年后王耀退掉了贫民区那间廉价租房,转而搬进了我和阿尔弗雷德的公寓。他依旧在伊丽莎白的酒吧唱歌,有时候我去酒吧陪他,伊丽莎白和基尔伯特互相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偶尔拿我寻些开心,我会冲他俩傻乐,但眼睛从未离开过舞台。
 王耀坐在高脚凳上弹吉他的模样的确迷人,他微微抬头,手指拨弄吉他弦,我见他朝我咧了下嘴,曲调如同淙淙溪流般从指间倾泻而出。他适合舞台,大家都这么觉得。他应该有个更大的舞台,让更多人听到他的歌声。
 我会问他:“王耀,喜欢我是什么感觉?”
 他颇认真地想了会儿回答我说:“看你第一眼我就很喜欢你——我喜欢你就像喜欢春天的熊?可以这么说吧?我在绿油油的原野上散步,突然迎面走来一只小熊,他对我说,我好喜欢你,我们一起玩儿吧!我说,好啊。然后我们就抱在了一起,从山坡上滚了下去——*”
 “我是熊吗?”
 “是呀,是还没长大的熊。”
 又将是一个明亮的夏季,六月中旬我便要满二十一岁了,和从前没什么不同,上课,回家,与书相伴,听王耀唱唱歌。而令我始料不及的是,在我生日之前,娜塔莉亚不声不响地来了纽约。
 “你怎么来了?”
 “怎么,不欢迎?”
 “没有,太意外了。”
 娜塔莉亚瞧上去比从前长开了不少,长发高高地扎成一束,但裙子穿的还是我离家那年买的那件,她倚着门框,十分不满地翻了个白眼:“快让我进去。”
 “你来这儿爸妈和姐姐知道吗?”我翻出许久不用的咖啡壶给她煮了一壶咖啡,“抱歉,只能喝这个了。”
 “啊,我跟他们说我想来纽约看看你,然后我就直接从明斯克过来了。”咖啡壶咕咚咕咚响的时候她从果篮里拣了个看上去完好地苹果,嫌弃地咬了一口,“过得怎么样?”
 “就那样吧。课业还都应付得过来,另外我打了个短工。给人当俄语家教,每小时八十刀。”
 “哦,这不是挺好嘛。爸妈和姐姐担心你饭都吃不上。”
 “我哪有那么糟糕……”
 就在我们扯东扯西而且娜塔莉亚马上要套出我有没有谈恋爱时,我卧室的门把手吱嘎吱嘎地转了两下,王耀睡眼朦胧地喊了声:“万尼亚?你看到我衬衣了吗?”
 半分钟之后他和娜塔莉亚四目相对,异口同声地问:“你是谁?”
 “耀,这是我妹妹娜塔申卡。”我轻咳了声。娜塔莉亚倒是不卑不亢不慌不忙:“娜塔莉亚,娜塔莉亚·尼古拉耶夫娜·布拉金斯基。”
 “原来是妹妹呀。”王耀从小冰箱里拿出一瓶胡萝卜汁,很自然地坐到我身边,在我向娜塔莉亚介绍他之前自报家门,“我叫王耀,美国籍的中国人,是万尼亚的……
 “恋人。”
 “啊?”娜塔莉亚显然大吃一惊,她声音有些颤抖,“万涅奇卡…他说真的啊?”
 “嗯…的确是真的。”
 虽然知道早晚有一天要向家人坦白,但事到眼前我仍心生顾虑——无论他们接受还是不接受,都将是一个煎熬的过程。不管是我还是王耀的国家,他们都不接受类似我们的爱情。
 “是真的,申卡。”
 “哥哥,你喜欢男人?”
 “不,我喜欢他。”
 随后是一阵漫长的沉默不语,娜塔莉亚露出非常惆怅的表情,她蹙着眉,一字一顿地说:“哥哥,难怪你一直没有女朋友。”
 我不记得她有多久没叫过我哥哥了。
 “申卡,我……”
 “你想好了吗……你们?”她对我,也是对我身旁的王耀说。
 这回我们谁都没有应声,屋子里安静得只能听见洗衣机轰隆隆地震动,这份沉默一直到我将娜塔莉亚送回旅馆都没有被打破。娜塔莉亚不明白我们如何相爱,我们亦不知该如何解释,爱本来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或许需要数年,又或许只要一眼。从旅馆回去的时候王耀小心翼翼地将一只手伸进我的口袋,他问我:“你妹妹是不是不喜欢我?”
 “没有。我的家人都会喜欢你的。”
 “我永远爱你。”我捏了捏他的手。
 阿尔弗雷德和玛格丽特刚巧从马路对面路过,他们共同牵着一只淡黄色的氢气球,那只气球在他俩之间晃来晃去、阿尔弗雷德抽出一只手向我们打招呼,而王耀很大声地回应,五月份的天高而蓝,红绿灯没有转换之前,我愿意一直如此。
 “万尼亚,以后带我回家吧。我想在莫斯科的地铁站唱歌儿。”
 “为什么?”
 “因为那儿的地铁站很漂亮啊——”
 其实我不是个贪心的人,其实我们相处磨合的时间真的很少很少,但至少此刻,我愿意永远爱你。
/注释/
*村上春树所著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中渡边对绿子的表白。

7.载满星辉的船

 “求婚应该有什么?”
 “戒指,鲜花,一场惊喜。”
 我又做了一场梦。就像十九岁那时候一样,我梦见了桥和桥上的黄昏,风拨撩起刘海,贴着前额走过。可现在我早已走出了象牙塔,在纽约一家知名报社做着份无聊的文字工作,可能还需要几年才能攒够从布鲁克林买一套小公寓的钱。到那时我要往阳台上放一张躺椅,再养只猫,与王耀共度余生。
 梦醒时我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纽约CBD*夜晚灯火通明,在我与托里斯·罗利纳提斯从同学到同事的第五年我忽然问他:“托里,你觉得求婚怎样才好?”
 “什么?”
 “比如你——向你女朋友求婚,要怎么做才好?”我想到那个古灵精怪的波兰姑娘。
 “雅金卡的话……她应该会喜欢热闹些的。但如果是你准备向王耀先生求婚的话……”他顿了顿,“伊万,生活需要仪式感。”
 人生有许多仪式般的瞬间。比如失恋后的女人剪短了头发,学生褪下校服与稚气,养狗的太太突然换了只猫,我们的生活在某一瞬间发生了某些不可思议的改变,而我们自身大多数时候浑然不知。
 那年正巧七色彩旗飘遍整个美国*,也好像是跟在一大群人后面随波逐流,日子越来越长,我望着电梯镜面中自己轮廓越发清晰的脸不自觉地攥紧了口袋中那只深蓝色天鹅绒的盒子。二十岁之前爱上的人总是全世界我们能遇到的最好的人。他撑船而来,揉碎一捧星光,悠悠荡荡,离我越来越近,最终与我——
 “先生,您的向日葵扎好了。欢迎下次光临。”
 “好,谢谢。”
 我从花店店员手里接过一大束用红丝带捆好的向日葵,然后径直走向地铁口,我要到“蓝色多瑙河”去,我要向王耀求婚。
 我要同他一起等一场冬雪白头。
 酒吧刚刚进入晚间的喧嚣,王耀今天晚上的表演还没开始,伊丽莎白告诉我他在休息室,并且为我准备了一杯鲜榨桃子汁。她撇撇嘴道:“瞧你表情跟去打仗似的!”
 “对于他来说的确跟打仗差不多。”基尔伯特凑过来搂住伊丽莎白的腰,他冲我眨眨眼睛,“加油,小伙子。”
 打开门,王耀正坐在沙发上绑头发,我进来也没有丝毫反应,他嘴里咬着发圈,一只手握着梳子,很专注地在翻阅一本摊在膝盖上的画册。我将向日葵放到一旁的化妆台上,在从他手里拿过梳子继续替他把头发扎好,似乎是嫌我扎得太紧了,他伸手松了松发圈:“哎哟,来见我还带花?”
 “有点儿想你。”
 “少贫了吧。”
 “你在看什么?”
 “花,中国的花。荷花,芍药,牡丹什么的。是不是好看?”
 “好看。以后我陪你去中国看。”
 他没应声,依旧低着头。我掏出那只小盒子,在他眼前晃了晃:“瞧瞧,喜欢吗?”
 “哎,”他迟疑地打开盒子,“你这是做什么?”
 “求婚啊。你答应吗?”
 “什么……”
 “我知道你不会成为我的新娘,但我想给你一个家。”
 “万尼亚,我……”他抬头看我。
 “没关系,你不用着急,我们还有时间。我不算太唐突吧?”
 王耀颤抖地戴上那枚戒指,然后伸直手指,银质戒指闪着光。
 他忽然泣不成声。
 四个春夏秋冬,我们笑过,哭过,相拥入眠,也曾在脸上涂抹着七彩旗帜在游行队伍中肆无忌惮地接吻,呐喊。所有回忆历历在目,他窝在我怀中,一遍一遍地说:“万尼亚,我爱你…万尼亚,我爱你……”
 之前绷得紧紧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下来,我靠在沙发上,我想或许我真该养只猫,计划一下未来的日子……可下一秒王耀推开了我,脸上挂着不知是哭是笑的表情。
 “万尼亚,我们分手吧。”
/注释/
*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中心商务区。文中即曼哈顿。
*指2015年6月26日美国全国通过同性恋婚姻合法的法案。

8.十七岁的曼哈顿与风

 “那之后呢?”
 “那之后我们就分开了。”
 他撑船而来,揉碎一捧星光,悠悠荡荡,最终与我擦肩而过。
 大概是电视直播就快要到尽头了,主持人终于兜兜转转绕回了主题。她稍微调整了下耳边的话筒:“那么,布拉金斯基先生,这个故事就是您的小说《十七岁的曼哈顿与风》的原型吗?”
 “不完全是吧。但我的确写了他十七岁时的故事。”
 “您这部小说在今年出版之初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目前来看影响范围还在不断扩大,您自己怎么看?”
 “不可思议吧,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我这个故事。可能它不够精彩,也不够圆满,但它的确是我们当中大多数独在异乡的人所经历的人生。”
 电子钟上数字归零,灯光暗下,这档节目终于结束了。我抬手将刻意梳理整齐的刘海拨弄下来,再洗去脸上厚重的妆,镜子里的伊万·布拉金斯基今年二十九岁了,距离他讲述的那个故事的开头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
 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
 王耀早就做好了与我分开的准备,无论我如何挽留都是徒劳,他改回了国籍,带着木吉他和柔长的歌回到了他的祖国——那片他深爱的,陌生又熟悉的土地。
 他生而是一只不受拘束的鸟,而我能做的,只有给他自由。
 分开之后我辞了报社的工作专注于写作,从此“蓝色多瑙河”少了一名出色的驻唱歌手,多了一个常来喝桃子汁的小说家。过去的两千多天中我参加了阿尔弗雷德和玛格丽特的婚礼,给伊丽莎白和基尔伯特的孩子起了名,见证了波诺伏瓦教授与罗莎的分分合合,很多很多事发生之后,我还是一个人,盛世游走,步步回首。
 因为我们有一个约定:努力朝着梦的方向奔跑,在我三十岁之前,在他三十岁之后。
 后来我当然知道他在中国成了一个极负盛名的民谣歌手,他终于登上了更大的舞台,让更多人听到了他的歌声。我也陆陆续续出版了几本小说,最成功的就是这本《十七岁的曼哈顿与风》。我觉得一定是因为我写了他的故事。
 我们终于都活成了从前不敢想的模样。
 这次节目录制结束后我买机票回了莫斯科老家,我应该是很久很久没回来了,十二月的莫斯科被雪覆盖,寒风凛冽,我从机场出来就直奔地铁站,妈妈和冬妮娅应该准备好了红菜汤等我回家。
 就快到家了。
 但我没能带他回家。
 走进地铁站也没有暖和多少,我使劲儿跺了跺脚,裹紧外套和围巾,环顾四周,路人神色匆匆,没人愿意为了地铁站的美丽冒着寒风驻足。莫斯科的地铁站里有对称的浮雕和壁画,枝形吊灯哗啦哗啦响,我站在那儿等地铁,却忽然听到一阵熟悉的吉他声,有人在站台边唱歌卖艺,他身边围了很多人,歌声飘荡,我情不自禁走过去,拨开人群,看到一个我等了好久好久的家伙就坐在地上,闭着眼,唱那首《Come back be here》。
 “王耀,”我叫他,“你为什么要来莫斯科的地铁站唱歌?”
 “因为这儿的地铁站漂亮啊。”
 那双久违的眼眸望着我:“万尼亚,带我回家。”
 “好。”
 山迢水迢,久别重逢。
 我永远爱你。

9.向来缘浅

2011年的夏末,王耀背着吉他站在街口,他倚着路灯柱发呆,蓦然瞥见马路对面站了一个少年。
 短发微卷,高高瘦瘦的,穿了件白衬衣,他捧着一把玉米粒,不远处广场上的白鸽争先恐后飞来啄食,少年笑着,鸽群围绕着他,像天边涌来的云。
 有那么一瞬间,王耀觉得那双紫罗兰色的眼睛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
 今天的纽约忽然出奇的可爱,晴空万里,和畅阳光。
 他转身扔掉口袋中的安眠药瓶子。
 曼哈顿的风穿过了人山人海。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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